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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及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来源:翁牛特旗农牧局

作者:王桂杰

发布时间:2021-03-1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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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种养殖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如不合理使用或非法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的残留污染。
2、产地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土壤中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石油烃、多环芳烃、氟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以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养殖环境中的氨气、一氧化碳、甲烷,以及水体中的抗生素、洗涤剂、重金属元素等。
3、保鲜包装储运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不合理或非法使用保鲜剂、催熟剂,以及包装运输材料中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产生的污染。
4、农产品自身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包括植物内生真菌毒素,如黄曲霉毒素、赤霉素等;人畜共患疾病,如沙门氏菌、禽流感病毒等。
5、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危害。包括外来物种侵入、新型投入品的引进、新型加工工艺等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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