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财政补贴、奖励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字〔2026〕1号)文件要求,拟废止《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优质农畜产品认证(登记)奖补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43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23日,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赤峰市农牧局农畜产品加工指导与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5899157
附件:《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优质农畜产品认证(登记)奖补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43号)
赤政办发【2023】43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优质农畜产品认证(登记)奖补办法》的通知.pdf
赤峰市农牧局
2026年9月7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