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农牧局: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切实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市农牧局于近期对部分旗县区2024—2025年在建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应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敖汉旗
11月21日,市农牧局对敖汉旗2025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古鲁板蒿镇康家营子村项目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无监理人员,管道沟开挖、管道熔接和管道沟回填等隐蔽工程施工过程无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和隐蔽工程验收。11月22日,在内业资料检查过程中,该项目监理单位辽宁德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班子全部人员,均未能按约定时间到敖汉旗农牧局接受核验。
(二)喀喇沁旗
11月26日,市农牧局对喀喇沁旗2024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牛群镇小木匠营子村、南台子乡朝阳沟村、西桥镇恩州村和乃林镇平安地村项目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内蒙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宋明光,监理单位内蒙古鑫桁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李双军未在施工现场履职。
(三)翁牛特旗
11月28日,市农牧局对翁牛特旗2025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发现: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刘红举11月份施工期间离开赤峰且未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山东鸿禹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姜玉翌11月份施工期离开赤峰且未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亚平11月份施工期离开赤峰且未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四)松山区
11月29日,市农牧局对松山区2025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发现: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赵巧珍、监理工程师易桂凡、张坤、王洪义、崔金、朱明检查当日均未在项目区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所留联系方式均为赤峰本地手机号码且非本人号码。
二、处理决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暴露出相关企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要求执行不力,关键岗位人员责任严重缺失。为严肃建设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经研究决定对以下7家参建单位给予信用评价扣分处理,每家企业扣除信用分值10分。
(一)辽宁德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内蒙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内蒙古鑫桁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五)山东鸿禹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人员考勤与检查制度。各旗县区农牧局必须严格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执行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打卡、长期脱岗、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及合同条款严肃处理,并及时在年度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中进行信用扣分。
(二)严格依约追究违约经济责任。各旗县区农牧局应依据项目合同条款,对检查中发现的人员未履职等违约行为,及时启动违约金扣除程序。对于涉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固定证据,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议各旗县区农牧局在今后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规定,将自治区及本市通报的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作为重要评审因素,对信用分值被扣减的企业,应在评标时予以体现,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市农牧局将在官网公开通报此次检查及处理情况,请各旗县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质量推进。
赤峰市农牧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