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赤峰市贫困监测中心对自主申报涉及时间节点的相关政策做进一步梳理,加强日常监控,对可能逾期的自主申报事件及时向旗县区通报提醒,谨防逾期事件的发生。
一、涉及时间节点政策梳理
(一)农牧户自主申报。农牧户出现收入低于监测范围或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可通过填写《防返贫监测对象申报书》、拨打“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热线”、使用防返贫监测手机APP、使用手机微信识别“内蒙古自治区防返贫申报一码通”二维码自主申报。在收到农牧户申报信息后,嘎查村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工作,并向苏木(乡、镇)、旗县反馈核查结果。
(二)简化认定程序。根据不同监测方式,分类缩短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各旗县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各环节时间,突出“简”字。工作中,按照全区统一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核查认定表》履行核查认定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农牧户自主申报和旗县乡村振兴部门推送预警信息2天内完成入户核查,基层干部排查在当天完成。
2.评议公示。入户核查核实后8天内完成公示:入户核查核实后,3天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通过评议拟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初选名单,在本嘎查村公示5天,同时报苏木(乡、镇)审核,旗县、苏木(乡、镇)不再组织公示。
3.审核公告。苏木(乡、镇)核查初审与嘎查村公示同步开展,公示结束前完成。根据各嘎查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苏木(乡、镇)及时组织初审,如有必要可开展入户核查。初审通过的,汇总核查初审结果,形成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旗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苏木(乡、镇)上报核查初审结果后5天内完成。
4.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到“遇困即扶”,对突发性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农牧户,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三)制定落实帮扶计划。自认定为监测对象录入系统之日起,旗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苏木(乡、镇)、嘎查村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发展需求、发展能力,与监测对象协商10天内制定帮扶计划,做到按需帮扶、一户一策、方便操作、针对性强,帮扶计划在嘎查村留存。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流程图如下:

图1 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流程图
二、日常监控
自2025年1月以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涉及赤峰市的自主申报信息共计21条、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服务信息系统涉及赤峰市的自主申报信息共计33条,均在截止日期前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