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农牧局农兽药残留速测仪购置项目采购需要,现对该项目采购工作公开进行采购。现将“赤峰市农牧局农兽药残留速测仪购置项目”采购公示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二、项目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
三、项目预算金额:340,000.00元
四、项目采购内容:农兽药残留测速仪34台。(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赤峰市农牧局519室--农畜产品加工指导与质量安全监管科获取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476-5899157。
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价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30
九、公示期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
十、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2、本次采购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9: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赤峰市农牧局一楼会议室(评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赤峰市农牧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