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由畜牧业大市向畜牧业强市转变,实现畜牧业高质高效发展,推动形成畜牧业全链条良性循环发展机制,市农牧局结合畜牧业产业发展实际,起草制定《赤峰市畜禽良种提升行动方案》《赤峰市畜牧业“百园千场万户”示范创建行动方案(2024-2026年)》《赤峰市现代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现代畜牧业三大行动方案,整链促进我市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现向公众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27日,修改意见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赤峰市农牧局。
电子邮箱:cfxmyk@163.com
赤峰市农牧局
2024年4月11日
赤峰市畜禽良种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提高畜禽品种质量,提高生产效益,促进我市畜牧业由生产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强牧兴牧”目标,加大牲畜品种改良力度,通过选择、繁育和推广高质量的畜禽品种,提高畜禽生产性能,从而实现品种良种化、养殖标准化,提高养殖经济效益,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大力开展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牲畜良改率达到97%,牲畜优良品种占比达到70%。全市牲畜良种种源建设及推广力度不断增强,牛改良达到160万头,冷配比例达到80%;扩大优质种公羊生产,良种种羊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只,羊改良600万只以上,大力推广羊人工授精技术,羊人工授精比例50%;生猪良种应用推广范围日益扩大,人工授精15万头以上。全市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牛人工授精站(点)达到2100处,猪人工授精(点)站达到300处。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良种种源基地建设
肉牛方面,一是加大优质种牛引入力度,支持赤峰市种牛站完善建设,积极开展种牛后裔测定,推广优质种牛冻精,到2025年争取赤峰市肉牛改良冻精自给率达到70%;二是加大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力度,培育国家、自治区级肉牛核心育种场,鼓励符合条件的种畜禽场建设核心育种场,市财政对新认定为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的养殖场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的养殖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为全市肉牛高质量发展提供种源保障。
肉羊方面,加强种羊场建设,增强优质种羊培育能力,鼓励旗县区聚焦推广发展1-2个品种,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种羊良种繁育场5个,每个种羊场补贴50万元,用于种羊引进、种羊舍建设、羊胚胎移植及人工授精技术推广等,把我市建成重要的昭乌达肉羊和罕山白绒山羊种源生产和输出基地,良种种羊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只。严格种羊场的检查验收和种羊的鉴定工作,做到一场一证、一羊一证。
生猪方面,实施生猪种业提升行动,以赤峰市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家育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核心,建设国内一流种猪良种繁育基地,提高选育精度,缩短育种周期,解决核心种源长期依赖国外进口的“卡脖子”问题,补齐“引种—维持—退化—再引种”的短板。到2025年全市优质种猪供种能力达到10万头以上。
禽产业方面:重点在宁城县、翁牛特旗、喀喇沁旗、敖汉旗等禽产业集聚区,依托大型种禽企业,建设种禽基地、禽苗孵化场,打造赤峰市禽现代良种种源基地,年良种禽繁育能力达1亿只以上。
地方品种保护方面:加强地方优良品种保护,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开发利用为目标,按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要求,加强蒙古马、敖汉细毛羊、罕山白绒山羊等地方优质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对于建设纯种优质地方品种保种场,使用市本级衔接资金每个一次性奖励50万元(已享受过项目支持的不予重复补贴)。
(根据全市现有情况,可新建保种场1-4个,需要衔接资金50-200万元,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奖补)。
(二)加大品种改良
把品种改良,提高个体生产性能,提高饲养管理水平,扩大优质畜禽饲养规模,推广先进改良技术作为主攻方向,逐步实现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1、肉牛品种改良
一是以西门塔尔牛等为主推品种,进行肉牛改良,全面推广牛的冷配工作,加快肉牛良种化进程,提高肉牛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依托畜牧业良种补贴和市本级项目,对部分养殖场户使用优质肉牛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给予补贴,2024年推广补贴使用优质冻精140万剂以上,试点开展胚胎移植,逐步提高改良牛种群数量。到2025年,改良牛达到160万头,冷配比例达到80%。
二是选择肉牛改良突出的旗县区重点打造全域肉牛冷配改良示范旗县,中央基础母牛扩群提质、自治区畜牧良种补贴、市本级专项等项目重点向示范旗县倾斜,对养殖场户冷配使用优质冻精进行补贴,整县域推进肉牛冷配改良,提升肉牛个体生产能力,计算养殖效益,总结改良成效,发挥示范旗县示范带动作用,到2025年打造肉牛冷配改良示范旗县1-2个,对于实现全域肉牛冷配改良示范旗县,使用市本级衔接资金每个奖励200万元。鼓励引导牧业旗县改良积极性高的苏木乡镇,试点开展公牛去势工作,稳步提高牧区冷配改良覆盖率,加快全市肉牛良种化进程。
三是加强基层人工授精站(点)设施设备建设,扩大冷配规模和质量。全市范围内,根据基础母牛存栏量,完善建设人工授精站(点),力争2025年全市基础母牛存栏50头以上的嘎查村人工授精站(点)普及率达到80%。同步摸排改良设施需求缺口,依托市财政专项、市本级衔接资金购买液氮罐、显微镜、保定架等改良设施设备(市财政资金370万元,衔接资金补充缺口),建设标准化人工授精站(点),保障改良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冻精市场,使用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冻精,规范改良技术员队伍管理,凡从事人工授精工作的人员,需要认真执行《赤峰市肉牛改良技术员管理办法(试行)》,引导养殖场户做好改良记录,完善档案管理。
2、肉羊品种改良
一是在赤峰市北部旗县重点推广昭乌达肉羊、罕山白绒山羊等品种,南部以敖汉旗为中心重点推广较高繁殖性能及产肉性能品种。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及时更新淘汰劣质种公羊,依托国家和市本级项目,对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的部分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年内补助推广优质种公羊7000只以上。年改良配种母羊600万只以上,繁育成活改良羔羊900万只以上。
二是依托昭乌达肉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重点在克什克腾旗开展昭乌达肉羊养殖,鼓励克什克腾旗建设昭乌达肉羊养殖小镇、养殖专业村、养殖小区,通过改良培育优质昭乌达肉羊能繁母羊,推广典型养殖模式,实现标准化生产,逐步建成良种繁育、科学饲养、精深加工、质量追溯完善体系。整旗打造昭乌达肉羊及其产品品牌,提升昭乌达肉羊知名度。到2025年建设昭乌达肉羊养殖小镇2个,养殖专业村4-6个,国家良种补贴和市本级项目重点向养殖小镇、养殖专业村、养殖小区倾斜。
三是加强羊人工授精站(点)的建设,新建羊人工授精站(点)要同当地养殖规模相配套,鼓励新建的羊养殖小区、大型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羊人工授精站(点)。到2025年使用市本级衔接资金补贴建设达到五有标准(有固定房舍、有合格技术员、有完整的配种记录、有完备的人工授精器材、有优质种羊)羊人工授精站20处(每处补贴5万元,需要衔接资金100万元)。大力推广羊人工授精技术,提高优质种公羊利用率,实现每只种公羊平均配母羊200只以上,配种受胎率90%以上。
3、生猪品种改良
建立和完善生猪“原种场---祖代种猪场---父母代种猪扩繁场---猪人工授精站”良种繁育体系,鼓励生猪主产区种猪场积极开展人工授精,依托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推进生猪良种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养殖收益,年内补贴推广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能繁母猪3万头以上。重点抓好能繁母猪繁育场、繁育专业大户、种公猪场建设。加强对种猪场、养殖场(户)、基层改良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强化改良技术规范,加强疫病防控,提高母猪的繁育能力和仔猪的成活率。
(三)加快新品种、品系培育
加快昭乌达牛的培育进度,组建昭乌达牛基础母牛核心群体,完善生产性能测定配套设施设备,继续开展西杂肉牛的级进杂交改良、昭乌达牛的横交固定、规模种群的选育等工作,力争早日通过国家新品种审定。对昭乌达肉羊、罕山白绒山羊进一步进行选育提高,培育昭乌达肉羊高繁型、体大型品系,培育罕山白绒山羊超细型、高繁型品系。
(四) 推进数字化建设
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畜牧业良种推广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利用现有肉牛大数据平台、肉羊追溯体系平台两大畜牧业数据平台,依托育种管理、生产数据、扩群提质项目管理等模块,通过对养殖场(户)录入的牲畜养殖信息进行数据分析整理,分类别、分环节、分阶段对牲畜改良、养殖情况进行总体把握,准确记录牲畜谱系,精准实时监管育种、改良情况,确保改良成效、降低养殖风险,实现养殖信息全程可追溯。同时,利用数据平台对种畜禽场实行数字化管理,加强种畜管理,提高种畜质量。到2025年补贴建设数字化肉牛育种示范场10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牧局加强对畜禽良种化提升的指导服务,各旗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目标任务,积极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畜禽良种化提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和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畜牧良种补贴、中央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市本级专项等项目,整合各级衔接资金、涉农涉牧资金重点向畜禽改良工作突出旗县区倾斜。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开展金融助力、金融保险等活动,引导金融资金支持各类养殖主体开展畜禽改良。支持旗县区制定地区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推进我市畜牧业良种水平不断提升。
(三)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畜牧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等牵头组建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功能,构建全链条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养殖主体在品种选育、冷配改良、疫病防控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
(四)加强技术培训。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强对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村牧区专业技术从业人员特别是核心人员、技术骨干的技能培训。积极鼓励技术人员到生产第一线,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以“五到位”(良种到位、良法到位、良料到位、良医到位、良管到位 )为具体内容,将畜牧业新科技迅速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去,提高畜牧业的科技含量,让养殖户真正享受到科技服务带来的实惠。
(五)加大宣传动员。把畜禽良种化提升作为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品种改良的意义,充分调动农牧民开展畜禽良种化养殖积极性,打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赤峰市畜牧业“百园千场万户”示范提升
行动方案(2024-2026年)(送审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兴牧,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稳步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结合赤峰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牛、羊、猪、禽产业为主,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构建布局合理、农牧结合、产销对接、优质高效的发展格局,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畜牧业标准化、绿色化、优质化、高效化发展水平。2024-2026年,建设提升100个示范园区、1000个示范牧场、10000个示范养殖户,以园区集聚、示范场带动、养殖户跟进,推动全市畜牧业集中集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示范园区
重点以存栏牛1000头以上、存栏羊3000只以上、存栏猪5000头以上和存(出)栏禽10万只以上等大型养殖小区、养殖基地及养殖场为引领,充分依托重点企业发展,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打造现代养殖与种植紧密结合、现代养殖与畜产品加工紧密结合、现代养殖与服务紧密结合的现代畜牧业园区,以园区示范带动壮大产业发展。
在建设提升成功的100个示范园区中每年打造5个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标杆示范园区,对符合条件的标杆示范园区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当年确定。
(二)示范牧场
重点以存栏牛300头以上、存栏羊1000只以上、存栏猪500头以上和存(出)栏禽5万只以上养殖规模为标准,按照无标建标、有标提标的原则,健全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建立生产高效、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生产体系,实现全程质量控制,推动示范场标准化示范效益指标实施能力更强,收益更好。
在建设提升成功的1000个示范牧场中每年打造50个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高的标杆示范牧场,对符合条件的标杆示范牧场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当年确定。
(三)示范养殖户
重点以存栏牛50头以上、存栏羊200只以上、存栏猪100头以上和存栏禽2000只以上养殖户为标准,依托大型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带动,指导养殖户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落实畜牧业生产主推标准和技术规范。针对养殖户存在问题,大力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积极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养殖户跟进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在全市养殖户中推广一系列看得懂、学得会、增收益的标准化生产工艺和技术。
每年整合畜牧业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资金,优先补贴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养殖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集中市级、旗县区两级力量,在重点旗县区开展标准化生产建设,打造示范旗县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旗县区,率先实现质量效益双提升。按照点、面结合的思路,点上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面上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整建制建设,为全面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突出政策协同带动和典型模式引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整合乡村振兴资金等各类涉农涉牧资金重点集中向示范园区、示范牧场和示范养殖户倾斜,对联农带农效果较好的示范园区、示范牧场、示范养殖户可使用市本级衔接资金给予一定奖励。各地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示范创建的实施效果。
(三)强化监管保障。健全完善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基地和产品认证,鼓励生产企业开展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采取科学的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从严管理的监管办法。
(四)注重品牌建设。优质优价、产销对接是生产标准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在组织好标准化生产的同时,切实加强产销对接,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对接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牧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模式。积极帮助生产者对接终端市场、电商平台、批发市场,推动建立集零售体验、品牌连锁、电商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销售新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升农牧户参与标准化的积极性。培育壮大优质农畜产品品牌,发挥品牌增值效应,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带动生产标准化,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优质农畜产品竞争力。
(五)加强示范推广。各地要大力宣传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技术成果和工作成效,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示范园区、示范牧场和示范养殖户建设提升,利用示范场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高的优势,开展技术示范观摩、现场培训、视频直播等多层次、多样式活动,发挥其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董静亚 马骏杰
联系电话 : 0476-5869903
邮 箱:cfxmyk@163.com
附件:1.畜禽养殖示范园区标准
2.畜禽养殖示范牧场标准
3.畜禽养殖示范养殖户标准
4.2024-2026年旗县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示范园区标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是否满足条件 |
备注 |
|
基本条件 |
存栏牛1000头以上、存栏羊3000只以上、存栏猪5000头以上和存(出)栏禽10万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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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区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 具有相关环评手续和土地备案手续。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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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
|
| |
|
具有旗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 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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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高效 |
园区设计科学,根据养殖规模、品种、生产方式和产业链要求,合理布局。 |
|
|
|
园区主导养殖品种突出,达到一定规模。能繁母畜繁殖率90%以上, 仔畜成活率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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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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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 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 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 |
|
| |
|
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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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友好 |
建立科学合理的畜禽粪污处理系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 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
|
|
|
园区与居民区等可能引起交叉感染的区域距离不少于1000m,周围 3000m 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区或其他污染源,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 5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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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 |
根据各畜种养殖特点,制定专业化的饲养管理规范,包括饲养密度、饲料配比、疫病防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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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 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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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有专职养殖、防疫等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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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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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带动 |
园区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条延长,能达到种养结合,产、加、销有效衔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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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品牌建设良好,销售渠道畅通稳定,产销对接模式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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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示范牧场标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是否满足条件 |
备注 |
|
基本条件 |
存栏牛300头以上、存栏羊1000只以上、存栏猪500头以上和存栏禽5万只以上。 |
|
|
|
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 具有相关环评手续和土地备案手续。 |
|
| |
|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
|
| |
|
具有旗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
|
| |
|
品种优良 |
畜禽生产全部是优良品种纯繁或用优良品种进行改良。 |
|
|
|
能繁母畜繁殖率90%以上,仔畜成活率 90%以上。 |
|
| |
|
设施科学 |
圈舍设计合理, 空气流通, 有饲草料间。 |
|
|
|
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 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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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生产规范 |
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 |
|
|
|
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有专职养殖、防疫等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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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完善,效益指标实施能力强,企业收益好。 |
|
| |
|
环境友好 |
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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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有雨污分离污水排出系统,有合理粪便处理装置,有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措施。 |
|
| |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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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示范养殖户标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是否满足条件 |
备注 |
|
基本条件 |
存栏牛50头以上、存栏羊200只以上、存栏猪100头以上和存栏禽2000只以上。 |
|
|
|
选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划。 |
|
| |
|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
|
| |
|
品种优良 |
畜禽生产全部是优良品种纯繁或用优良品种进行改良。 |
|
|
|
能繁母畜繁殖率90%以上, 仔畜成活率90%以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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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科学 |
圈舍设计合理, 经济、实用、方便, 通风、采光、排水等条件要良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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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饲草料加工、储藏等配套设施。有消毒、防疫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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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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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范 |
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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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完善,养殖户收益好。 |
|
| |
|
环境友好 |
有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或委托第三方处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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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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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示范养殖户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示范养殖户重点创新推广新饲养技术和模式,推动全市养殖户跟进示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附件4
2024-2026年旗县区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旗县区 |
示范园区指标 |
示范牧场指标 |
示范户指标 | ||||||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
|
1 |
阿鲁科尔沁旗 |
1 |
1 |
2 |
20 |
21 |
21 |
533 |
533 |
534 |
|
2 |
巴林左旗 |
3 |
3 |
4 |
23 |
23 |
23 |
473 |
473 |
474 |
|
3 |
巴林右旗 |
1 |
1 |
0 |
3 |
3 |
4 |
120 |
120 |
120 |
|
4 |
林西县 |
6 |
6 |
6 |
32 |
33 |
33 |
600 |
600 |
600 |
|
5 |
克什克腾旗 |
1 |
1 |
0 |
10 |
10 |
10 |
676 |
677 |
677 |
|
6 |
翁牛特旗 |
2 |
2 |
3 |
32 |
32 |
33 |
293 |
293 |
294 |
|
7 |
喀喇沁旗 |
3 |
3 |
3 |
42 |
42 |
42 |
160 |
160 |
160 |
|
8 |
宁城县 |
9 |
9 |
9 |
69 |
69 |
69 |
103 |
103 |
104 |
|
9 |
敖汉旗 |
5 |
5 |
6 |
39 |
39 |
39 |
46 |
47 |
47 |
|
10 |
红山区 |
0 |
0 |
0 |
2 |
2 |
3 |
30 |
30 |
30 |
|
11 |
元宝山区 |
1 |
1 |
1 |
26 |
26 |
27 |
60 |
60 |
60 |
|
12 |
松山区 |
1 |
1 |
0 |
32 |
33 |
33 |
236 |
237 |
237 |
|
13 |
合计 |
33 |
33 |
34 |
330 |
333 |
337 |
3330 |
3333 |
3337 |
|
100 |
1000 |
10000 | ||||||||
赤峰市现代畜牧业社会化服务
体系建设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
为推进全市畜牧业现代化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支撑畜牧业发展作用,逐步补齐中小养殖户养殖成本上升、机械化水平不高、精深加工能力偏弱、市场抗风险能力不足等发展短板,以专业社会化服务引领现代畜牧业发展,推进我市由畜牧业大市向畜牧业强市转变,结合全市畜牧业工作实际,制定方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或养殖场(户)购买经营服务等方式,以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推进以动物免疫为主线,以多项服务为支撑的“1+N”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从兽医环节延展到良种繁育、标准养殖、精深加工等多个畜牧业生产环节,探索畜牧业全链条社会化服务试点,提升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及服务水平,降低畜牧业发展成本,提升畜牧业综合竞争实力,促进中小养殖户和现代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实现畜牧业现代化。
二、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立足于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需求,强化政府部门引领带动,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原则,鼓励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大型养殖企业,畜牧技术、饲草、屠宰、加工及营销等专业化公司带头或联合承担畜牧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创建供给充足、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
三、畜牧业全链条社会化服务功能
(一)良种繁育环节。按照地区牲畜良种发展政策导向,结合产业市场行情,针对养殖场(户)实际需求,合理构建改良服务网络。到2025年,全市牛人工授精站达到2100处,羊人工授精站达到1500处,猪人工授精站达到300处。依托国家、自治区级畜牧业良种补贴项目,中央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市本级肉羊生产高质高效发展专项等资金,优先向参与社会化服务的改良站点、养殖场等,发放冻精、种公牛、种公羊,液氮罐等配套设施设备,择优对市域内5个种羊场进行补贴,对使用良种冻精进行繁育的基础母牛进行补贴,鼓励育种场、扩繁场等良种繁育主体通过提供冷配服务、租赁及出售种畜等方式承担社会化服务功能。组建专业改良技术服务队伍,利用市本级肉牛、肉羊专项资金,面向畜牧技术人员开展人工授精等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改良推广服务水平,更好提供牲畜良种精液配种、母畜胚胎移植、优质种畜销售、改良技术指导、登记配种档案等服务。逐步构建“育繁推”一体化为发展方向的新型现代化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当地牲畜良种化进程,实现牲畜养殖由增量向提质转变。
(二)牲畜养殖环节。鼓励养殖企业、养殖场等结合自身优势,针对不同畜种分类别开展牲畜集中托养服务。结合赤峰市畜牧业“百园千场万户”示范创建行动,统筹各级衔接资金、自治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TMR饲料搅拌机、撒料机、剪毛机、畜禽饮水设备、粪便清运处理机械等养殖设备购置进行补贴。依托先进养殖设备配套,通过“全流程托管”、“环节型半托”、“场地型半托”等形式,为具有牲畜养殖意愿的农牧户统一提供集中圈养、标准饲喂、强制防疫、专业护理、动物诊疗、粪污消纳、技术指导等专业性服务,打造“一站式”养殖,弥补小养殖户养殖场地有限、技术缺乏、投入偏高等短板,逐步解决单户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到2025年,力争畜牧业机械化率达到50%,粪污资源利用率达到85%,各畜种规模化养殖比重稳步提升。
(三)屠宰加工环节。合理布局定点屠宰企业,鼓励大型屠宰加工企业牵头,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跟进、养殖户积极参与的屠宰产业化利益联合体,实现产销衔接和利益联结。依托市本级肉牛专项资金,对屠宰市内育肥牛,且年实际屠宰量达到5万头以上的肉牛屠宰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整合利用各级衔接资金,帮助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屠宰设施设备或购买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支持加工龙头企业设备升级改造、工艺提升、产品研发,优化高、中、低端产品梯次搭配,释放屠宰加工产能,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发展牛肉精细分割、冷鲜肉、熟食、速冻食品、预制菜等加工产品,培育引进以血、脏器、骨、皮等为原料的生物医药、保健品、生活用品生产企业,发展肉、骨、油、血、脏器等副产品加工,提高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 家畜就地屠宰加工比例争取提高5个百分点,主要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
(五)饲草供给环节。依托中央财政粮改饲试点、饲用燕麦、羊草、苜蓿种植等项目,加强饲草基地建设,增加优质饲草供给,力争到2025年人工饲草基地面积突破340万亩。通过整合各级衔接资金,对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堆储场、青贮窖、农机库;购置饲草种植、收获、加工等环节所需的机械设备、饲草配送等给予补贴(享受过项目支持的不予重复补贴)。推广生物发酵技术和青贮、黄贮、裹包贮存、高密度草捆技术,秸秆饲料化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饲草种植主体从种子、种植、肥料、技术指导、耕作、植保、收割、运输、销售等方面提供服务;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集中力量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将社会化服务组织打造为应用科研成果的前沿阵地。
(六)兽医服务环节。按照《赤峰市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实施意见》要求,不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有序开展。
成立兽医社会服务公司、动物诊疗中心等服务主体,合理规划地点,建设“牲畜住院部”等基础设施,配备x光放射室、“动物120”等相关设备,整合嘎查村防疫员、改良员和兽医专业人员和动物疫病检验检测机构,结合需求定期邀请兽医专家坐诊,探索建立会诊制度,提供更加专业的兽医服务。在提供基本的动物防疫服务基础上,将兽医服务范围拓展到动物诊疗、环境消毒、样品采集、检疫技术性辅助、检验检测、病死动物和废弃兽药无害化收集处理、信息化服务、继续教育及咨询论证等领域。利用各级衔接资金,购买疫苗、消毒药品、防疫器械及防护用品等。2024-2027年,市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对“先行先试”取得成效的2个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改革试点旗县区进行奖补。2024年,全市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完成率达到100%,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七)信息网络服务环节。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畜牧业科技服务中的示范应用,探索“互联网+”和物联网畜牧业科技服务新手段。开展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畜牧业科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农牧户信息化应用科技能力和各类科技服务主体的服务水平。2024年-2027年,市财政每年投入20万元用于羊智能化养殖信息平台建设,投入50万元用于牛养殖场(户)数字化试点建设,推动肉羊、肉牛养殖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管理。2025年-2027年,每年投入肉牛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追溯体系建设,对全市肉牛养殖场(户)实施数字化监管。
四、社会化服务形式
(一)政府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支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把动物强制免疫等可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的公益服务事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交由具备条件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
(二)畜禽养殖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养殖场(户)服务模式。企业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户紧密合作,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优势,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
(三)产学研一体服务模式。引导、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地方技术推广部门、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养殖合作社等共建区域性、专业性专家工作站等技术研究推广组织,面向社会开展技术咨询、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服务。
(四)企业服务模式。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畜牧科技企业、营销公司组建技术服务团队,面向签约养殖场户提供“一条龙式”或“菜单式”服务。
五、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分类指导,根据我市实际合理确定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的领域、环节和组织形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形成畜牧业全链条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加大项目资金倾斜。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项目资金。依托国家、自治区及市本级畜牧业领域项目,对于开展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等给予项目倾斜。整合各级衔接资金,支持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对“先行先试”取得成效的旗县区进行奖补,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
(三)强化人才技术支撑。抓好对基层农技人员、养殖户的技术培训,依托科研单位、高校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广培训,与时俱进更新知识技能。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引导建立畜牧业科技技术指导员团队,提升人才、技术保障水平。完善产业发展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及时传递产销信息,科学预期市场,为产业经营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四)广泛宣传推动。加强畜牧业社会化服务宣传力度,鼓励具有服务带动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农牧业企业等积极参与。抓好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示范。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向养殖户真实客观的宣传畜牧业社会化服务成效。及时总结畜牧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亮点、典型经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推进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质效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