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市农村牧区工作会议、脱贫攻坚推进会和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各旗县区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市扶贫办决定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旗县区“十三五”规划制定情况
1、“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制定完善情况,贫困人口脱贫、重点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目标任务确定及分解情况。
2、“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方案和2016年实施计划制定情况。
3、2016年重点工作挂图作战、工期倒排情况,各旗县区与所辖苏木乡镇签订责任状情况。
(二)建档立卡“回头看”情况
1、2015年数据更新及2014、2015年脱贫人口核实验收情况。
2、信息录入完成情况。
3、2016年“五个一批”分类录入扶贫措施情况。
(三)产业扶贫情况
1、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旗乡村主导产业确定情况。各地区确定扶贫产业项目,要与农口有关部门搞好对接,需经旗县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
2、落实“三到村三到户”项目情况。包括2016年项目准备情况,2014至2015年未实施、未完成的项目安排及进展情况。
3、龙头企业建设情况。包括区市两级龙头企业评定准备情况,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合作社情况,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及效益发挥情况。
4、新兴扶贫业态进展情况。包括电商扶贫试点村、光伏扶贫试点村和旅游扶贫试点村的落实情况。
5、探索资产性收益扶贫工作情况。
(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
1、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协调小组、职责划分及工作开展情况。
2、精准锁定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情况。包括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识别、录入情况,搬迁任务落实到乡镇到村到组到人情况,搬迁方式确定情况,迁出区与迁入区规划情况等。
3、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和政策谋划情况。
(五)社会扶贫工作情况
1、中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协调及对接情况,旗直机关单位帮扶及“百企百村”共建工作实施情况。
2、干部驻村工作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及督查考核情况。
3、积极主动参与京蒙对口帮扶工作,围绕产业扶贫进行精准立项情况。
(六)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情况
1、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贷款发放进度、规模,新开展的业务进展情况等。
2、旗县区融资平台建设情况。
3、旗县区资金争取、资金整合及资金监管情况。
4、2014、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报帐情况。
(七)扶贫宣传、培训及老区建设情况
1、扶贫信息报送及加大宣传力度情况。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进展情况。
3、喀旗彩票公益金项目迎接验收及审计准备工作情况。
(八)扶贫队伍建设情况
1、扶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2、扶贫干部能力建设及监督管理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听汇报。听取旗县区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主要内容为8项督查内容、每项工作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情况。
(二)查资料。查看旗县区、乡镇苏木、村嘎查有关材料。
(三)实地看。督查组要随机走访2个苏木乡镇,每个苏木乡镇抽查2个嘎查村或项目区,并深入4个以上项目户,实地检查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召开乡村干部及贫困户参加的座谈会2次,全面了解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查时间及督查组安排
2016年3月25日至31日,具体时间及督查组成员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旗县区扶贫办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按照督查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精炼。对没有完成的工作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时限。旗县区接待一律从简,不需要旗县区领导参加汇报和陪同。
(二)各督查组要在督查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督查报告,督查报告主要反映各旗县区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对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进度缓慢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旗县区将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建议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赤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