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农牧户贷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1 17:58 来源:


各旗县区扶贫办、农行:
    我市“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办、农行、苏木乡镇、项目村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9月底,已向农牧户投放贷款近10亿元,扶持了21014个农牧户,其中贫困户8663户。从半年多的项目运行来看,各旗县区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开局良好,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的项目嘎查村产业不突出,监管力度不够,贫困户覆盖率偏低,有的项目户借贷后贷款使用不及时,有的产业选择不够合理等。为保证我市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农牧户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进一步规范“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农牧户贷款管理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各旗县区要发挥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扶贫部门、农行要积极探索项目管理的新办法、新路子,并做好项目的组织等工作;农行负责贷款发放与回收,并进一步研究探索金融服务农牧户的新途径。项目苏木乡镇要成立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各项目嘎查村要成立由嘎查村书记或村主任(嘎查达)任组长,嘎查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小组,负责向农牧户宣传和解读“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项目的实施特点和操作方法,按照贷款条件对申报贷款户进行初审,指导嘎查村联保小组的组建,监督扶贫对象贷款落实,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项目的公告公示,监督贷款户的贷款使用,贷款回收,协助搞好贷款户的技术服务。
    二、扶持主导产业
    各旗县区要将贷款主要用于养殖业、设施农业和特色种植业等项目,大力发展肉羊、肉牛、生猪、家禽、设施农业、食用菌、经济林等扶贫产业。在产业确定上,首先对全嘎查村现有的农牧业产业进行排队,由群众初选产业,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当地资源现状、技术条件、市场行情等逐个产业进行分析,最终确定优势产业。产业的确定一定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让群众主动参与产业的发展,通过产业发展实现人均纯收入6000元的目标。选定产业切忌行政命令,长官意志。
    三、选准扶持对象
    各嘎查村工作小组要对贷款申请户选择的产业、生产能力、信用情况、举债和担保情况进行调查,对产业选择符合主导产业要求、有生产能力、讲信用、没有举债担保或举债担保资金额度较小的要积极支持其贷款。对贷款对象审核时,要坚持“五不准”的原则,即没有产业项目的不贷,没有生产能力的不贷,信用观念差有恶意不良记录的不贷,有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的不贷,在其他金融机构高额举债或大额担保(两项合计已超过自有财产市价的60%)的不贷。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扶贫对象,都要进行贷款扶持,实现扶贫对象的全覆盖。贷款户每3-5户自愿结成联保小组,实行联贷联保,5户的联保小组要确保不少于3户贫困户,3户的联保小组要确保不少于2户贫困户。对于没有加入联保小组的贫困户可以通过企业、有固定收入公职人员等担保方式获得贷款。未经审批、不在扶持村范围、不在有效扶持期内、联保小组没有贫困户的贷款,不属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项目贷款。
    四、完善担保方式
    除组建联保小组、企业、个人担保等担保方式外,在贷款户自愿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嘎查村可以将农牧户可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荒山、林地或草场、财政直补资金、农副产品、农机具、大畜、住房及整体院落等财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嘎查村委员会,由嘎查村委会对贷款统一担保,以解决农牧民贷款担保难问题,防范贷款风险。
    五、严控贷款风险
    工程推进、贷款管理和风险防控目标要纳入扶贫、农行、乡镇政府业绩考核范围,落实目标化管理,建立银政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扶贫、农行、苏木乡镇、嘎查村要加强贷款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贷款用于扶贫产业的发展。对于获得贷款2个月内未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的,一律提前收回并终止授信。对有偿债能力故意赖债不还的贷款户除依法进行清收外,今后扶贫项目不再扶持,金融部门将其打入“黑名单”。对不良贷款率连续3个月超过3%的嘎查村,停止该项贷款业务,组织清收,直至不良贷款率降至3%以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后再行开展该项贷款业务。
    六、搞好贷款服务
    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要把“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具体联系指导,安排专职扶贫助理开展此项工作。苏木乡镇要对贷款项目实行全程监管;苏木乡镇、嘎查村要共同组织贷款户开展项目采购服务;农行要及时开展对贷款户考察,投放贷款、政策解答等,并上门办理贷款业务;扶贫部门要对贷款使用和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贷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细化贷款流程
    贷款流程是农牧户自愿申请,经嘎查村“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小组初审同意,3到5户组成联保小组,经村委会推荐,报苏木乡镇政府认定汇总,再由旗县区扶贫办审核,农行调查、征信、确认贷款额度后,再次送旗县扶贫办审核,农行最终审批。农牧户申请要填写贷款申请书,出具为他人担保的承诺书,苏木乡镇、嘎查村要出具贷款管理与清收责任书。旗县区扶贫办主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数量和贷款额度进行审核。旗县区农行在扶贫办推荐的范围内按照农业银行贷款条件和程序进行调查、审批。
    八、深化政银合作
    为确保“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各旗县区要加大对农行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账户或专户要向农行倾斜,特别是职工代发工资账户要在农行开立。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苏木乡镇要主动与农行对接合作,积极拓展代理“新农保”、“新农合”等业务。要逐步实现“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各种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的“一卡通”。
    为加快贫困嘎查村扶贫主导产业的发展,尽快使贫困户脱贫致富,对贫困嘎查村的投资额度不要设限,对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农牧户,都要给以扶持,实现整体脱贫,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