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农牧局,巴林右旗现代化: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自治区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20年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及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10大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2020年赤峰市农药管理工作继续以调结构、提质量、保安全为目标,合理布局农药产业、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不断提升农药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业丰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切实加强我市农药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一)严格一般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各旗县区要按照《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农药经营条件,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申报商户,坚决不予发放经营许可。
(二)严格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管理工作
自2017年新《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因松山区、宁城县等多个旗县区被列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县,特别是全市蔬菜、瓜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较大,加之需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主要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市场上替代的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较多,为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全市范围内没有设立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权责清单(2019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内蒙古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内农牧规发﹝2018﹞1号)要求,为做好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工作,各旗县区要根据本旗县区蔬菜、中药材、瓜果及其它品牌农产品发展情况,从本旗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和安全使用技术指导能力出发,决定你旗县区是否设立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如果确实需要设立必须要按规定要求上报赤峰市农牧局严格审批,同时严格监管。
二、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药产品质量
(一)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农药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不定期集中检查、抽查,及时掌握并化解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二)积极配合自治区站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开展农药监督抽查,按照问题导向,将近年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和群众举报的问题产品列入重点抽查对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对生物农药和烟剂、杀鼠剂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严查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高风险农药、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的问题,净化农药市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三、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用药管理,提升安全意识
(一)加强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旗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风险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农药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督促指导行政管辖范围的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安全用药的检查、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
重点监督检查蔬菜、瓜果、中药材等生产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化防治组织,规范农药田间使用档案,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依法打击违规用药,特别是违法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限制使用农药等行为;要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信、明白纸、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提高安全用药水平,杜绝人畜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明确农药生产、经营者回收主体责任,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调查研究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增加回收网点和回收量,探索回收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化防治组织率先开展回收,与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安全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模式。2020年,全市各旗县区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
四、强化农药减量措施,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监测预报指导适时防治
各旗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病虫疫情现代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监测预警站点的测报功能,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作物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开展适时防治,防早防小,减少不必要用药。
(二)扩大统防统治面积提升农药使用效果
以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和重大病虫源头区为重点,引导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全程承包服务,提升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装备水平,发挥高效药械和联防联控效果。2020年全市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扩大到850万亩次,主要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三)增加绿色防控面积提高防控水平
推广以释放赤眼蜂、白僵菌封垛防治玉米螟,释放捕食螨、白僵菌、绿僵菌,灯诱、性诱等成熟技术,加快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的融合,推进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配套的全程绿色综合防控技术模式,提高绿色防控面积和防效。2020年全市完成绿色防控面积615万亩次,其中蔬菜绿色防控面积计划完成65万亩次,主要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四)提升科学用药水平
在粮食主产区建设农药减施增效示范区,带动全市农药减量。推广自走式、悬挂式高效药械,抓紧组织更换专用喷头,推广农药助剂、中耕机械除草、高效替代农药和生物农药等,新增高效药械作业面积50万亩,完成机械除草30万亩。对小麦、大豆等作物因地制宜推广使用药量少、效果好、环境友好的除草剂品种;对马铃薯、蔬菜、黄灌区向日葵等作物,指导农户避免超量、超次用药。
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净化农药市场环境
(一)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强化区域协助、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采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的方式,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严惩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专供出口农药转内销等行为。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调查处理,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监管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切实净化农药市场。
(二)建立生产企业诚信档案
研究制定农药企业诚信试点评价指标,逐步构建全市农药生产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库,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强化诚信档案在审批监管、政策扶持中的应用。
(三)开展市场和舆情监测
用药关键时期,各旗县区要对当地农药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实施定点监测,掌握农药市场动态及变化,引导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舆论导向,构建农药市场与舆情监测工作制度,及时应对涉及农药质量安全的突发问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附件:
1.赤峰市2020年农药管理工作方案
2. 2020年赤峰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方案
3.赤峰市2020年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任务分配表
4、2020年赤峰市农药使用量负增长任务分配表
赤峰市农牧局
2020年7月7日
赤峰市农牧局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印发
附件1
赤峰市2020年农药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赤峰市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提升农药产品质量,提高农药安全用药水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实现“国家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计划”,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切实加强我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实现依法治理、全程监管、权责明晰、安全用药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农药管理工作水平,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尽责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防治有害生物,实现我市农业绿色发展、保障粮食稳定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各旗县区农药管理执法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依法履责、保障安全、服务产业”的理念,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管理主体责任。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工作扯皮出现监管盲区。重点时令要反复不断地开展检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药、禁止销售农药、限制使用农药等引发的重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实现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农药标签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加强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许可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权责清单(2019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内农牧规发﹝2018﹞1号)的有关规定,各旗县区要按照的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发放一般农药经营许可证。确实有必要申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的旗县区,要多方面考核周边农作物种植情况和经营许可条件和销售办法,确保限制使用农药将来100%不会流入禁止使用区域。建立健全一般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农药监督管理检查工作
农药监督管理检查工作要重点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组织的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工作。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施药服务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负全面责任。农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质量保障制度、安全用药技术指导服务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公示上墙。要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的易燃易爆原材料保存、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灭火设施、人员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彻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要开展对农药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工作。我市现有6家农药生产企业,分别是红山区所属地的赤峰中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嘉宝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帅旗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赤峰诺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区所属地的内蒙古华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属地旗县区要认真开展对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工作,要进一步检查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标签、生产所用原材料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运用情况、原材料进货台帐、出厂产品销售台帐、原材料库房所存原材料是否与生产产品相符合、生产的产品是否与生产许可证所批准或登记的产品相符合等。对不合格企业要进行严肃整改,对严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要停产停业。
(二)要开展对农药销售市场的检查工作。各旗县区要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检打联动,打防结合”的原则,对各门店及农贸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做到不漏一店、不漏一药,详细排查。要做到周年不断地开展检查工作。一是重点开展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复配制剂的市场检查工作。二是要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所规定的需取得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的22种禁限用农药及其附配制剂的市场检查工作。三是重点开展假冒伪劣农药、伪造冒用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的市场检查。四是重点开展农药标签的市场检查。农药标签的检查要以有效成份及含量、扩大使用范围、毒性标志、过期农药、扩大宣传为重点。五是重点开展对农药经营单位的进货、销货台帐的检查,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帐制度的,要查出一起处罚一起。六是要加大乡村集贸市场的查处力度,对地摊违法销售行为要按新条例之规定及时处罚。七是开展农药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要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业场所、仓储区的经营仓储面积标准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特别是经营场所混乱,寝室、餐厅、火源与农药混为一体经营,粮食、烟酒、副食(含中草药)、饲料、易燃易爆物品一店经营或一起存放,仓储存在安全隐患,无消防器材等经营户,要及时进行整改或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停止经营活动。八是要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农药的违法行为。对无证经营农药,以购进种子、肥料赠送名义随货购进农药并随农资发放农药的无证经营方式,按无证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三)要开展农药安全使用的检查工作。农药使用的安全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种植业生产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蔬菜、果树、中药材等生产基地的安全用药情况。要严格检查所使用的农药品种是否是高毒农药和禁限用农药,是否按规定浓度使用农药,是否按农药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生产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等。查出的各项违法行为要按农药管理条例之规定严厉处罚。
四、认真做好“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在强化农药管理工作的同时,要通过开展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蔬菜、玉米等作物绿色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全市农药零增长目标的实现。各旗县区要在2019年农药实际用药量的基础上,减少农药总用量五个百分点。
(一)加强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各旗县区要对统防统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针对玉米螟、蝗虫、粘虫、草地螟等重大害虫和蔬菜病虫害,开展了示范区建设、服务组织建设、新型施药器械推广、精准施药技术宣传培训等工作。
1、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培训宣传工作
各旗县区要把病虫害诊断、安全用药、各种施药器械使用技术做为统防统治技术培训重点,对防治队技术人员、施药技工、农机手、种植大户农民、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要经常深入到示范区,现场进行统防统治技术指导和宣传,提高农民对统防统治重要性的认识和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技术水平。要在农闲季节组织统防统治组织负责人、技术人员到实地参观学习,培育出一大批“学科技、用科技”的新型农民。
2、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推广规范化运营模式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统防统治组织原则,要积极抓好统防统治组织推行“一章、两会、三制度、五统一的制度框架,实现“五化”标准。“一章”即规范的组织章程;“两会”即统防统治组织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制度;“三制度”即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五统一”即统一服务品牌、统一承揽业务、统一安排作业、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收费结算。“五化”标准为“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统防统治组织在服务方式上,采取订单服务、承包服务、一条龙服务、代耕代种等多种服务形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民的需要。
3、抓好组建统防统治联合体,推广合作共赢体制建设工作
一是推广规模化种植。统防统治组织要把农户的耕地集中起来,实行产前、产中物资供给、技术全程服务,产后产品回收的办法,实现了规模化种植,病虫害实现统一防控。二是要确定管理区域。统防统治组织以300—400亩为一个管理区域,建立农技示范户,确定一名统防统治队员,再由他们在本区域发展防控对象,并签定服务合同,形成服务链条,实行统一组织、分别运作的运行模式。三是要推行六个统一原则。实行统一种子、统一肥料、统一播种、统一技术、统一统防统治、统一收获的六个统一原则,农户只需将耕种费、防控费交到防治组织,就能享受到统防统治队员提供的一切服务。四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每个旗县区要建立1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示范区以玉米、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为重点,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工作。范区要集中连片,示范面积均达到了5000以上亩,辐射面积均达到10000亩以上。
(二)加强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
各旗县区要建立1-2处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园区,设施蔬菜示范区集中连片示范面积均达到了200亩以上,辐射面积均达到10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面积均达到了500亩以上,辐射面积均达到2000亩以上。
要在示范区积极推广频振杀虫灯、防虫网、黄蓝板、嫁接、生物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等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并对示范区农民开展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
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园区建设中,实施了“统一品种、统一育苗、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植保技术、统一技术指导”的“五统一”种植模式。立足“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的“四新”建设。集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于一体。并组建了蔬菜病虫绿色专业化统防统治队,统一药械,统一指导安全用药,开展统防统治,实施精准施药,提高了防治效果,保证了产品质量。
(三)开展赤眼蜂防治玉米螟工作
今年我市玉米螟将中等局部偏重发生,各旗县区要继续开展田间释放赤眼蜂生物防治玉米螟工作。玉米螟防治面积较大的旗县区要建立整建制赤眼蜂生物防治玉米螟示范区,示范区面积在万亩以上,要召开了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现场会并通过电视台、广播等进行了宣传报道,推进“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的实施。
五、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
按照赤峰市农牧局发《关于坚决打赢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年全市农药管理工作要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调查工作,每个旗县区要选择20个蔬菜、大田作物种植的具有代表性的农户,调查全年农药使用数量、包装废弃物产生数量、回收后处理方式。二是要召集属地农药经销商、种植大户负责人、农民,按照“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原则,探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办法、回收机制。三是要督促农药经营商户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建立从农药使用者、农药经销商、农药生产企业的逐级回收机制。
六、要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制。
各旗县区要成立以农牧局局长为首的“农药应急事故处置委员会”和以分管局长为首的“农药事故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农药应急事故处置工作和农药事故鉴定工作。“农药事故鉴定委员会”要吸纳植保、种子、推广、土肥、经作等站室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
附表:1.农药监督检查记录表
2.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3.农药经营企业(店)安全生产检查表
4.农药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表
5.农药市场检查统计表
6.农药安全生产检查统计表
附表1
农药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
监管部门名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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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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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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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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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环节 |
生产 |
经营 |
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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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主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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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涉嫌 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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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 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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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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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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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旗县区: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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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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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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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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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具体事项 |
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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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 责任 |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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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法定代表人是否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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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固定场所、厂房布置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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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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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设备,质量体系和技术标准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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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材料、设备、厂区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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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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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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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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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安全生产中是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治理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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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生产假、劣农药产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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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消防、水电管理是否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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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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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制定及落实 |
是否制定并履行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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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制定并落实原材料采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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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制定并落实工艺设备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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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制定并落实质量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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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制定并落实产品销售、召回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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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制定并落实产品储存、运输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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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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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制定并落实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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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制定并落实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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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运输、人员 |
仓储间的布置是否合理、农药产品的保存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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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运输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满足运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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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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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持有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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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是否遵守了安全防护、环境卫生相关制度规定,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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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要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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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见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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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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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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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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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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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农药经营企业(店)安全生产检查表
旗县: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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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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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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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点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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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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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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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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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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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具体事项 |
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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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安全责任 落实 |
是否履行农药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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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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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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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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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
经营资质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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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经营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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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并执行各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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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经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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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销售假劣农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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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与其他物品隔离情况(食品、种子、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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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了醒目的“农药有毒”、 “严禁烟火”等安全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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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有效的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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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
库房存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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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堆放是否超高、堵塞安全通道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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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并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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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了醒目的“农药有毒”、 “严禁烟火”等安全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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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有效的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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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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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见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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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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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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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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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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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农药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表
旗县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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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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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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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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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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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提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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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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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单位盖章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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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盖章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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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农药市场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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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生产企业 (家次) |
检查经营单位 (家次) |
检查使用单位 (家次) |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
查处问题(起) |
涉及金额(万元) |
责令整改(起) |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
吊销证照企业(家) |
媒体宣传(次)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开展农药监管、农药使用等相关培训 (场次) |
参加培训人数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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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农药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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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生产企业 (家次) |
检查经营单位 (家次) |
检查使用单位 (家次) |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
查处问题(起) |
涉及金额(万元) |
责令整改(起) |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
吊销证照企业(家) |
媒体宣传(次)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开展相关培训 (场次) |
参加培训 人数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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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赤峰市开展农药包装
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自治区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明确农药生产、经营者回收主体责任,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开展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建设回收组织机构、回收网点,保障回收数量,探索回收模式,引导农药经营主体、专业化防治组织率先开展回收,与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安全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模式。各旗县区尤其是已被自治区农牧厅定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的松山区、巴林右旗,应按照赤峰市农牧局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理念,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全程追溯机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问题,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的目标,提升农业环保体系建设,解决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构建政府统筹主导、财政支持、部门推动、农药经销单位、农民参与的全程回收机制;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推进标准规范运行,提高回收效率;坚持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创新管理模式,确保回收、销毁途径畅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解决办法
1、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管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各旗县区要成立专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回收管理工作人员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及回收工作,对农药生产企业、销售门店、农药使用者进行严格监管,让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
2、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站
按照远离生活区、水源地的要求,各旗县区要规划建设一处1000-2000平米农药包装废弃物仓储中心,保障满足回收站转运仓储之需;同时,在各乡镇选择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落,每个乡镇建设1-3个500平米以上的乡镇级回收站。
3、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实施有效处理。
4、设立财政奖补机制,实行货币补贴或以物易物等灵活多变的回收办法,鼓励农药经营商户、农民积极上缴农药包装废弃物。
5、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保证金制度,要求农药经销商向使用者收取回收保证金,实行有效追溯回收废弃物,通过激励与强制双向措施,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量回收。
6、旗县区设立的农药废弃物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回收站点、无害化处理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农药生产、销售单位及广大农民进行严格监管。农药废弃物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农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做好农药进销或台账检查工作,核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量的监管工作。
7、强化宣传培训。一是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全面培训工作,培训范围要广,既要包括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农药经销人员更要遍及到全体农民。二是编印各种资料。重点围绕农药监管、包装废弃物回收政策编印各类明白纸等宣传培训资料。三是开设电视专栏、专题园地、专题访谈等栏目,利用电台、电视台、自媒体、墙体KT板等传播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轮次、广覆盖的宣传报道。
8、农药废弃物回收示范旗县区要积极向旗县区政府汇报,争取足够的地方财政资金完成农药废弃物回收体系的软硬件建设工作,确保示回收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3
赤峰市2020年农作物病虫草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计划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
旗县区 |
专业化统防统治计划面积 |
绿色防控计划面积 |
| |
|
绿色防控计划总面积 |
其中蔬菜绿色防控计划面积 | |||
|
阿旗 |
75 |
50 |
0.5 |
|
|
左旗 |
50 |
40 |
0.5 |
|
|
右旗 |
70 |
50 |
0.5 |
|
|
林西县 |
50 |
45 |
1 |
|
|
克旗 |
50 |
35 |
1 |
|
|
翁旗 |
120 |
80 |
1 |
|
|
喀旗 |
50 |
50 |
6 |
|
|
宁城县 |
90 |
85 |
20 |
|
|
敖汉旗 |
150 |
80 |
1 |
|
|
松山区 |
120 |
90 |
30 |
|
|
元宝山区 |
20 |
5 |
3 |
|
|
红山区 |
5 |
5 |
0.5 |
|
|
合计 |
850 |
615 |
65 |
|
附件4 2020年赤峰市农药使用量负增长任务分配表 单位:吨
|
旗县区 |
2019年使用量 |
2020年计划用量 |
计划减少量 |
计划减少比例 |
|
合 计 |
2541.49 |
2414.4 |
127.1 |
5% |
|
红山区 |
28.01 |
26.6 |
1.41 |
5% |
|
元宝山区 |
82.3 |
78.1 |
4.2 |
5% |
|
松山区 |
297.45 |
282.5 |
14.95 |
5% |
|
阿鲁科尔沁旗 |
250 |
237.5 |
12.5 |
5% |
|
巴林左旗 |
174.42 |
165.6 |
8.72 |
5% |
|
巴林右旗 |
128.8 |
122.36 |
6.44 |
5% |
|
林西县 |
130.5 |
123.9 |
6.6 |
5% |
|
克什克腾旗 |
101 |
95.9 |
5.1 |
5% |
|
翁牛特旗 |
308 |
292.6 |
15.4 |
5 |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