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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廉政党课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活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党办

作者:王金环

发布时间:2018-07-1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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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级党组织:

现将《关于开展廉政党课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局党办。

此通知

 

 

                                                                      中共赤峰市农牧业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关于开展廉政党课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活动计划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全局各级纪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责任,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梳理廉政风险点,根据市直纪工委《关于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活动计划。

一、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党课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及党纪观念,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发挥纪检组织教育和监督“大多数”的作用。

二、时间安排

2018年6月19日—6月28日

三、廉政党课及谈心谈话形式和内容

(一)廉政党课教育采取集中授课、警示教育报告、观看廉政电影等形式进行。

(二)谈心谈话工作主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谈话的形式,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提高各级纪检干部的履责意识,传导责任和压力。

四、谈话对象

机关纪委书记与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局属各党组织书记要开展谈心谈话;局属党组织纪检委员与总支、支部委员及党组织书记要开展谈心谈话;机关纪委委员与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

五、谈话内容

1、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2、严格履职尽责,强化政治担当,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决策部署、执行局党组、机关党委工作决议情况。

3、严格执行和遵守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4、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和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杜绝“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等情况。

5、坚持正确地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和好干部标准,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大胆正确地使用干部情况。

六、活动要求

1、局属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撰写和准备教案或提纲,使廉政党课教育成为纪检干部“亮身份、履职责”的基础平台;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计划,梳理了解谈话对象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的拟定谈话提纲,做到有的放矢,真正管用。

2、突出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分析、梳理单位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部署和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工作。支部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履职意识和履责能力,构筑对党员干部“全覆盖”的教育监督网络。

3、强化对策措施,提升活动效果。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鞭策鼓励与及时提醒相结合,避免廉政党课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走过场,搞形式。对谈心谈话过程中收集到问题和意见,要及时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4、局属各级党组织将廉政党课教育和谈心谈话完成情况于6月29日前报局党办。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参考)提纲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参考)提纲

 

总支(支部)纪检委员与党组织书记:

1、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情况。

2、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能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情况。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性党纪教育,对本党组织党员思想、组织、生活学习状况的关心、关注情况。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和遵守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情况。

5、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完善“三重一大”报备制度等系列制度,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6、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工作纪律,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全体职工情况。

 

总支(支部)纪检委员与总支(支部)委员: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推进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

2、根据新时代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建议性意见,经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情况。

3、根据需要,检查和督促党总支(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

4、结合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完成党费收缴并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使用情况。

 

机关支部纪检委员与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党员干部:

1、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2、严格履职尽责,强化政治担当,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决策部署、执行党组织工作决议部署情况。

3、从政策法规、项目申报、业务审核、工作态度等方面,履职尽责,严格自律,主动防范岗位职责风险情况。

4、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和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营造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等情况。

5、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职责范围内公开、报备等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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