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6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牧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7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农牧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农牧局党组迅速按照巡察要求落实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市农牧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市农牧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书记讲话精神和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会议要求,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剖析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制发《专项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责任、结果三清单挂图整改销号。
(二)市农牧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从始至终亲自作部署、定方案、督进展、抓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明确整改责任人、部门及时限,召开整改推进会,逐一听取整改进展,研判整改成效,督促党组成员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整改要求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五大任务方面
1.关于对五大任务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召开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任务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台账分工。二是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上报重点任务清单台账6次,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台账9次。三是编制工作信息简报19期通报建设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进展情况。
2.关于未建立督促考评机制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制定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旗县(市、区)党委书记落实“五大任务”担当作为专项目标考核指标等文件,推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按月调度工作进展,调度《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台账》9次,按月向自治区农牧厅报送台账、工作进展报告、信息简报。三是加强内部监督,驻局纪检组建立监督台账,按月进行调度。
3.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基地任务清单不细问题。
整改结果:制定《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台账》,明确各部门任务目标及工作措施,按月调度工作进展及各项任务完成进度,截至目前调度工作6次,编制工作信息简报通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进展19期,有关情况抄报驻局纪检组加强内部监督。
4.关于推进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情况。二是制定《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台账》,按月调度工作进展及任务完成进度,截至目前已调度6次,编制信息简报19期。三是加强内部监督,驻局纪检组建立监督台账,按月进行调度。
(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面
5.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按照自治区方案要求并结合各旗县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实际,重新遴选喀喇沁旗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旗县。二是已变更项目实施旗县,500万元项目资金指标已下达至喀喇沁旗。三是喀喇沁旗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并通过评审组织实施。
6.关于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还不健全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印发《关于开展秋季地膜回收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组织苏木乡镇开展秋季地膜回收攻坚行动,按照“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压实属地和地膜使用者回收责任。进一步优化废旧农膜回收网点设置,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网点由177个增至266个,确保集中放置离田残膜,最大限度降低农膜残存。二是组织旗县区建设加厚高强度地膜离田残膜监测点,及时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残留监测工作,为残留地膜回收台账提供有效数据支撑。三是宣传《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等农用薄膜法律法规,印发《赤峰市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法案》,加大地膜科学使用法律法规和地膜污染防治常识的宣传执法力度,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人居环境污染和焚烧地膜产生的二次污染。
7.关于落实黑土地保护政策不精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市农牧局发布情况通报6期,同财政部门联合发布通报1期,督促旗县区加快资金兑付。二是对翁牛特旗等旗县区农机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全市农机化专项资金兑付率有效提升,保护性耕作资金全部兑付完成。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在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过程中,市农牧局将资金兑付率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资金分配因素,向各旗县区进行了传达。
(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
8.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阿鲁科尔沁旗5.29万亩高标准项目有机肥已完成38657亩,其余14243亩因气候原因2024年春季实施。田间作业路2.03公里秋收后已完成,农防林栽植受季节影响2024年春季完成。二是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4万亩,全部符合立项选址要求,已全部开工建设。
9.关于耕地、基本农田违法占用耕地案件频发问题
整改结果: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开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清理整治工作,加强监管和公众号视频号等方式的政策宣传,提高农牧民耕地保护意识,引导农牧民规范发展设施畜牧业。
(四)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方面
10.关于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审核不严,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组织项目单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培训,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开展问题排查,制定了解决措施。二是联合市财政局下发文件,督促施工及补贴资金拨付,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11.关于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缓慢问题。
整改结果:2021年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中的1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结算。
(五)财政支农资金利用拨付方面
12.关于落实奶业振兴政策缓慢问题。
整改结果:通过有效措施整改,2020年、2021年资金拨付率分别达到62.5%和27.21%,较巡察之前明显提高,将继续跟踪督促,提高资金拨付率。
13.关于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乏力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目前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旗县区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进行了分项验收。二是督促项目地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目前资金拨付率42.25%,较巡察时明显提升。三是项目验收督导专家组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验收督导和绩效评价,切实保障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4.关于高标准农田资金支付进度慢问题。
整改结果:与财政部门联合印发资金支付情况通报,目前已经通报2期,督促巴林左旗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到位率。截止12月7日,巴林左旗2021年项目资金支付率80%。
(六)践行新发展理念方面
15.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制定常态化农牧科研调研计划,深入一线开展产业调研,征集需求。截止目前,组织科技成果观摩活动6次,征集企业需求5项,与企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7项。二是建立科技成果应用评价及跟踪制度,在12个旗县区建立科研工作站、设立博士工作站2个,获得自治区认定主推技术、品种4项3个,通过科技厅成果登记6项。
16.关于合作社引领带动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目前已完成清理退出一批合作社789个,规范提升一批合作社688个,扶持壮大一批合作社58个。二是印发《赤峰市农牧局“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在林西、克旗开展社会化服务观摩培训,全市基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数量达到194名。三是开展旗县级以上示范社申报评定工作,37个合作社获得自治区级示范社称号,63个合作社获得市级示范社称号。
(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
17.关于深入基层群众联系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结合民族团结活动月,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二是党组成员深入农村牧区调研农牧业工作和走访交流民族工作。三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工作要点、总结述职等重要内容,结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宣讲“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宣传党的惠农惠牧政策,提升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
18.关于媒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加强微信公众号宣传力度,发布“凝聚奋进力量,展现激昂青春”演讲暨赤峰农推官选拔大赛获奖选手参赛作品展7期,发布相关信息13条,相关宣传视频5期。
19.关于贯彻落实相关文件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按有关通知要求,市农牧局组成督查组对局网站、公众号排查,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三审三校”制度。
(八)沉淀资金大起底行动方面
20.关于局属一单位账户结余资金未及时缴回财政问题。
整改结果: 2023年6月结转资金已经全部列支。
(九)推进“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方面
21.关于杂粮杂豆良种繁育基地项目未起底盘活问题。
整改结果:项目建设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拨付到位,旗县区已经完成验收,正在申请自治区验收。
22.市种子站国家杂粮杂豆基地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2439.4万元财政资金投入未能发挥效益。
整改结果:相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赤峰市优质农畜产品展销中心筹建方案》,市农牧局和有关部门分别进行了实地调研,同设计公司开展了前期规划等,目前此项目已重新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
市农牧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农牧业发展负责的态度,持续抓好和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整改成效。
一是担负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成。
二是建立健全“当下改”与“长久立”长效机制,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干部轮岗交流、内部管理监督、项目审核验收等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紧密结合,以整改促农牧事业发展、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为服务落实“五大任务”,建设农牧业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6-5869816
通讯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全宁街7号 邮编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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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峰市农牧局党组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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