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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疫防控知识普及—布鲁氏菌病

来源:翁牛特旗农牧局

作者:卡楚拉

发布时间:2025-03-1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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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氏菌病(俗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牛羊为主要宿主,可导致流产、不孕及慢性感染,严重威胁畜牧业生产与公共卫生安全。

一、临床症状

1.牛羊典型症状:母畜妊娠中后期流产(牛多发生于5—8个月,羊为3—4个月),流产后胎衣滞留、子宫内膜炎,反复不孕。公畜呈睾丸炎、附睾炎,阴囊肿胀疼痛,后期睾丸萎缩,丧失配种能力。其他症状为关节炎(跛行)、乳房炎(乳汁带菌),消瘦,低热等慢性消耗症状。

二、治疗方案

布鲁氏菌病目前无根治性疗法,且治疗成本高、复发风险大。建议直接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彻底消除传染源。对于宠物性质动物可选用四环素类(如多西环素)联合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辅助治疗可补充维生素、电解质,隔离饲养至终身,疗程需持续6周以上,但治愈率不足60%。患病动物乳汁、分泌物均携带病原,严禁食用或出售!

三、预防措施

布鲁氏菌病防控以“清除传染源、阻断传播链”为核心,需多环节协同:

1.强制检疫与扑杀:新引进牛羊须隔离检疫(血清学检测),阳性个体立即扑杀。定期全群血清学筛查,扑杀阳性畜,净化牧场。

2.疫苗接种:牛建议使用S2株(口服)或A19株(皮下注射)弱毒疫苗,孕畜禁用。羊建议使用Rev.1疫苗(幼畜接种),或国内S2株疫苗。

3.生物安全管控:流产母畜、新生羔羊严格隔离,流产物深埋或焚烧消毒。流产场地用10%生石灰或2%火碱彻底消杀,粪便堆积发酵。接触病畜需佩戴手套、口罩,禁止徒手处理胎盘或死胎。

布鲁氏菌病防控需立足“检测-扑杀-免疫-消毒”四步闭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强化执法,减少人畜交叉感染风险。养殖户应树立“防重于治”理念,避免因短期利益忽视长期防疫投入。牛羊布鲁氏菌病疫苗是防控人畜共患病的关键工具,可显著降低流产、不孕等经济损失,并减少人类感染风险。疫苗通过阻断动物间传播(如S2、A19株疫苗),有效控制传染源,避免病原扩散至环境及乳肉产品。配合定期检疫、扑杀阳性畜及生物安全措施,形成“免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安全与公共卫生。严格规范接种(孕畜禁用、避免干扰检测)是确保防控布病效果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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