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无障碍浏览
翁牛特旗:千方百计防范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畜牧业的影响

来源:翁牛特旗农牧局

作者:王刚

发布时间:2024-09-03 11:32

字号:

近年来,翁牛特旗畜牧业发展稳定,发展势头强劲 现代化步伐稳步迈进,已成为全旗农牧业的支柱产业和农牧民增收的的重要渠道。由于畜牧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在受到自然灾害侵袭时,容易造成较大损失,对畜禽规模养殖的正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今年入汛以来,我旗大部分普降中到大雨,将于时段比较集中,多次突降暴雨,且伴有电闪雷鸣、大风袭击、雹灾水灾频发,生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旗农牧局“以汛为令、闻讯而动”,切实把防灾减灾情况摸清、核准、做实,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宁街道、紫城街道、广德公镇、亿合公镇、海拉苏镇、解放营子乡、阿什罕苏木、新苏莫苏木、乌敦套海镇等地受灾场(户)70余处,死亡牲畜100多头只,损失饲草料50吨以上,损毁圈舍4000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余万元。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等不靠”开展生产自救,积极联系畜牧业保险承保公司,尽快定损理赔,共同帮助受灾养殖场户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因此,加强畜牧业的自然灾害的预防以及灾后自救,对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压紧压实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紧靠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责任上肩、履职到位。切实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细化履职行为规范,将责任具体到人、分解到岗。旗农牧局结合畜牧业工作实际,7月1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畜牧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工作的通知》,8月20日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同时下发《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规程》和《畜牧业灾情评估参考标准》等文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补齐短板弱项,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早抓实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畜牧防灾减灾指导服务和信息报送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岗位、勇于担当,全力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筑牢一线防汛“堤坝”。旗农牧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受灾畜禽养殖场(户)全面核查灾情,科学指导受灾经营主体开展灾后自救和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畅通排水系统,做好畜禽老旧圈舍加固。并逐级上报灾情,积极申请上级救灾政策及资金扶持。同时,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应对措施,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旗农牧局在公众号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翁牛特旗养殖业雨季防灾减灾技术措施》等信息,确保把灾情预警信息及防灾减灾措施宣传到位,确保畜禽养殖场户应知尽知、不遗不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对养殖户、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和教育,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规模养殖场开展隐患排查,指导养殖户提前对畜禽棚圈进行检查修缮,积极组织和协助养殖场(户)加强饲草料物资储备,避免因灾造成饲料短缺。做好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科学指导适度规模养殖户开展紧急免疫消毒工作,不断增强畜牧业经营主体的防汛减灾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根据实际统筹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严密的防灾减灾责任体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切实加紧做。据气象部门预测,积极组织养殖场户做好抗旱、雨雪、防汛等工作,提前储备饲草料,加强畜禽栏舍棚圈、排水管道等基础设施检查修缮。指导组织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提升实战能力。同时,强化工作督导,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快速准确报送受灾信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安全生产和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灾情发生集中阶段,要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尽责,及时掌握涉牧(渔)企业、养殖场(户)灾害损失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准确评估灾害基本态势,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文件等方式报告灾情情况。


友情链接
农业农村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赤峰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