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安全、足额、准确发放到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3〕1315号)精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集中统一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起,全区各类到人到户补贴资金将陆续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不再通过原银行卡(折)发放。原领取补贴资金的银行卡(折),由持卡(折)人根据发卡银行政策规定,自主妥善处理。
二、请尚未申领或者需要补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的补贴对象(不含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补贴对象),尽快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工、农、中、建、联社(金谷)、邮储、内蒙古银行和蒙商银行等8家银行任意1家申领或补办社会保障卡。
三、社会保障卡必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后,方可用于领取补贴资金。请享受补贴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社会保障卡正面左上角有发卡银行标识和名称)营业网点激活银行账户功能、设置银行账户密码,并前往乡镇(街道办)“一卡通”服务窗口登记个人信息、社会保障卡信息、手机号码。对于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可预约发卡银行提供上门激活服务,以免影响正常的补贴申领发放。
四、享受补贴人员申报补贴资金时,需准确填报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信息,经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汇入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社会保障卡不限制银行,工、农、中、建、联社(金谷)、邮储、内蒙古银行和蒙商银行的社会保障卡均可以正常使用并领取补贴,不需要换卡和更换银行。
六、任何人不得强制收集、代管享受补贴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并代为领取补贴资金;享受补贴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个人信息,防止被非法使用。
七、享受补贴人员可通过乡镇(街道办)“一卡通”服务窗口、微信公众号“内蒙古财政”、微信小程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网的“综合服务”栏目,登记、更换手机号码,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后,及时收到补贴到账短信通知(相关功能6月24日正式启用)。非享受补贴人员如收到非本人补贴到账短信通知,也可通过以上方式删除手机号码。
八、享受补贴人员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网的“阳光公示”栏目,查询近年补贴资金发放结果。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6月
农机补贴网络投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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