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松农牧发〔2024〕75号
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关于对赤峰华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政策行为进行处罚的决定》(赤松农牧发〔2024〕13号)文件,松山区农牧局于2024年1月30日对赤峰华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作出停止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三个月的处罚。赤峰华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对违规情形进行深刻反省并积极整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7〕9号)等规定,经赤峰华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申请,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恢复该公司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资格。
区内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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