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联合行文)
发布时间:2022-01-07 16:56
来源:



  林西县农牧局

       文件



  林西县财政局


牧字2021152


关于印发《林西县2021—2023年农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林西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林西县财政局                 林西县农牧局

                                   2021123


林西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2021—2023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1283号)《内蒙古自治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2021—2023年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标准化钢结构骨架购置 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赤峰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赤峰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赤农牧机发〔202118号)和《关于印发赤峰市2021-2023年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标准化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农牧机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重点

根据上级要求和林西县农牧业产业发展方向,林西县农机购置补贴将在稳产保供的基础上,突出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大型、节能环保、高科技产品推广,以及支持农牧业绿色发展的机械产品,包括深松整地、免耕播种、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等机械产品。逐步降低保有量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

二、补贴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具有林西县户籍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补贴对象不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贴对象之列。

、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自治农牧厅和赤峰市农牧局规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共包括12个大类27个小类67个品目。在此范围内,我县将使用率低、技术相对落后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即:将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自2022年开始,对补贴额在1000元以下的低价值小微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标准化钢结构骨架作为自治区试点补贴品目,我县将按赤峰市农牧局和财政局安排的资金指标总量对纳入规划的设施农业园、综合性农业园或集中连片建设的钢结构骨架节能日光温室进行补贴。

补贴数量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适当放宽,其中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个体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达到40万元以上,由林西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赤峰市农牧局备案,列入重点机具核查范围、重点监管。

钢结构骨架日光温室补贴个人享受的起补面积为单栋室内面积不低于667平方米,累计室内面积2000平方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钢结构骨架日光温室起补面积为单栋室内面积不低于667平方米,累计室内面积10000平方米。起补面积不包含耳房,单栋钢结构骨架日光温室室内面积不足667平方米的不补贴。

(二)补贴标准。农机具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农机具补贴额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自治农牧厅按年度对补贴定额进行微调2020年政策过渡期的补贴机具,按照《内蒙古自治农牧厅关于调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407号)文件要求,执行原补贴标准。其后购买机具将以《内蒙古自治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为准。

全落地式钢结构骨架节能日光温室每平方米室内面积补贴30半落地式钢结构骨架节能日光温室每平方米室内面积补贴22.5钢结构骨架塑料大棚每平方米室内面积补贴9元。单栋钢结构骨架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室内面积超过667平方米的可以按比例折算补贴额度

五、资金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牧业机械,开展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 标准化钢结构骨架补贴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

2021年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 标准化钢结构骨架补贴试点工作因自治农牧厅产品投档工作尚未完成按照市农牧局的统一安排,林西县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 标准化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期限为202211-20231231补贴资金总额按市农牧局和财政局要求预留资金使用按照申请补贴先后顺序用完为止,当年有结余,可用于其它机具购置补贴

六、工作程序

(一)农机具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旗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成功后,购机者自主向林西县农牧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1开放购机。购机者自主购买已列入当年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同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发票和所购机具基本信息单。购买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或其它自走式机械,还应在申请补贴之前向农机监理部门申请牌照。

2受理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购机者可采取手机APP或到农牧局现场申请等方式提前申报。一是随时在“内蒙古自治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界面下载“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利用手机APP在线提交补贴申请。二是携带购机发票、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身份证,林西县农牧局申请农机补贴。购买牌证管理机具的,还需携带登记注册证明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县农牧部门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3机具核查按照赤峰市农牧局、财政局确定核实的机具品种和比例及《林西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要求,对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补贴机具,实行入户核查。

核查过程中若发现购机人所购产品与申请补贴的机具信息、铭牌等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79号 )规定,将取消其补贴资格。

4办理补贴手续各年度农机补贴工作启动后林西县农牧局按购机者现场申请、APP申请先后顺序,为购机补贴申请者办理相关手续购机者本人携带购机发票、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身份证、户口本、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及开户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对购机者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购机者签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者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结算兑付。县农牧局将审核完成的数据整理汇总后报送到县财政部门结算。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拨付到受益对象惠农“一卡通”账户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公共账户。

(二)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标准化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 标准化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实行“先申请审核、再录入系统、先建设后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方式。

1、申请审核。纳入政府规划的设施农业园区、综合性农业园区或集中连片建设区的补贴资金申请对象应在项目实施前向县农牧局提交相关材料,县农牧局和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实地查验建设选址是否符合政策和规范要求,场区布局是否合理,审查申报材料,填写《内蒙古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补贴申请表》(附件3),并上报盟市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

2自主购置。申请自主选择自治区农牧厅审核通过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并对自主购买和安装行为的真实性负责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要求全程留痕备查。

3申请补贴。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向林西县农牧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提交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票、卡()号等材料,申请补贴对象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审核核验。节能光温室(塑料大棚)建成后申请林西县农牧提交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建设安装合同、安装清单、建设图纸等资料。农牧审核通过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现场核验,并填写内蒙古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补贴项目核验表附件4)。现场验收时,同时审核确认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设计与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合理和满足使用要求。

5资金兑付。农牧和财政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参照农机具购置补贴方式办理补贴资金发放。

、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落实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政府成立由分管长任组长,农牧、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西县农牧局,负责政策宣传、申请受理、补贴对象确定、公示公告、购机核实、档案整理、结算报账等具体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购机和农机产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农牧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仅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审核结果的合规性负责。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树立底线思维意识,恪守职业操守,保持自省自律,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坚决杜绝慵懒散推、敷衍塞责的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四)落实信息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全程公开。林西县人民政府网、赤峰市农牧信息网均设有“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居民可通过专栏了解相关政策、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受益对象、资金规模和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还可以通过业务咨询电话0476-5352330进行咨询。

(五)违规行为查处。对于发现使用伪造、变造、篡改、冒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铭牌、合格证、鉴定证书等违规行为和虚开发票、以小套大、虚假销售等非法获取补贴资金行为,及时上报市农牧局和自治农牧厅进行处理


附件:1林西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3节能日光温室标准化钢结构骨架补贴申请表

4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补贴项目核验表

         5、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不同类型示意图


















附件1

林西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   县委常委、政府副

副组长孙志民  县财政局局长

         李红辉  农牧局局长

成 员: 王涌恩 财政局副局长    

                侯敬东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牧局纪检监察组长

                许守龙  农牧局副局长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西县农牧局

办公室主任:许守龙 农牧局副局长(兼)

              员:许莲华  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

孙景文  县财政局农牧业股股长

刘晓飞  县农牧局财会室主任

  农牧局农机管理股长

  农牧局农机监理站长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购机者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申请县、乡镇


联系电话

(手填)

银行卡(折)账号

(手填)

购置机具

信息

机具大类


单机中央补贴额(元)


单机省级财政补贴额(元)


机具小类


补贴金额总计(元)


机具品目


销售单价(元)


分档名称


销售总价(元)


生产企业


数量(成套设施装备实际量


机具型号


功率(千瓦)


经销商


备注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与出厂编号对应的牌证管理机具登记证书编号







购机者签字

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已核对无误。

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受理经办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农牧部门审核意见

已对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核对无误。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表格说明

1.本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表是购机者获取补贴资金的主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本表一式叁份,购机者执壹份,县级农牧部门、财政部门各执壹份。

重要提醒

1.银行卡(折)账号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得存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2.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无需购机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有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要求购机者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或进行相关操作的,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打表日期:    年    月    日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图片


购机者头像


铭牌图片




发票图片



附件3

内蒙古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组织名称)


身份证号码
(
工商注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办公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


作物种类


所在园区名称


开户行


账号或卡号


项目简介

(包括建设目的、建设内容、实施计划、资金筹集等内容)

钢结构骨架基本情况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型号

温室面积()

钢骨架单价(元/亩)

总价(万元)

建设完成时间













申请补贴主体承诺

1.本人对所提供的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
2.
项目按计划进度施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
3.
保证使用备案通过的企业产品,建设质量符合补贴要求;
4.
不改变农业属性,不将温室用于餐饮住宿等经营性活动;
5.
配合管理部门对补贴项目的抽查、确认等工作;
6.
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反上述承诺的,取消补贴资格。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名:       (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

农机化主管部门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内蒙古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补贴项目核验表


填写单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温室建造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及型号


温室建造企业联系人


企业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


用户联系电话


温室竣工验收时间


温室面积(平方米)


建设地点


主要用途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


现场验证情况

(现场运行情况、使用效果等)

验证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用户评价意见

(对温室整体性能、适用性、故障情况、安全性、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         

用户签字(盖章或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核验意见

(综合评判是否适用于本地农业生产并填写明确意见)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申请企业,一份由实地验证单位留存。附件要提供含内景、整体外貌共2张照片。




附件5

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不同类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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