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稳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2〕175号)的精神,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我区申请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机具实施“先办后补”即先办理补贴申请,机具作业的面积达到20亩后,再兑付补贴资金的方式发放购置补贴资金。截至2023年6月16日,我旗共有3名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未满足作业面积要求,取消享受此批次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资格,待其作业面积合格后再兑付补贴资金。
徐国利,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牛家营子镇西山村五组,于2022年11月购买一台轮式拖拉机CFJ2204(出厂编号L80746;发动机号A7J5T3N33281)。
李云才,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小牛群镇烧锅地村五组,于2022年10月购买一台轮式拖拉机NS704(出厂编号57621TNS7N3XA0029;发动机号C23401012A)。
孙志,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小牛群镇川心店村七组,于2022年11月购买一台轮式拖拉机DF2104(出厂编号22A00CD13227;发动机号H9229023459)。
喀喇沁旗农牧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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