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办理“国三”农机产品
购置与应用补贴的通知
各涉农镇街、有关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
根据赤峰市农牧局、赤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赤农牧机发〔2023〕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要求,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联合收获机、拖拉机(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为避免因政策调整购机户无法申报,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自己的相关用户,抓紧办理申报补贴手续,逾期不申报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机械将永远不能申报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特此通知
赤峰市红山区农牧水利局
2023年5月20日
农机补贴网络投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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