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本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自2021年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农牧部门、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聚焦聚力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三牧”健康向好发展,强化管理,狠抓落实,认真履职,精心组织,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政策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利用一天半的时间组织召开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操作实务技术培训班,就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信息公开、违规处理进行解读,并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操作系统、信息化监管“三合一”操作系统进行培训,就是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及变化调整情况,提升管理部门政策实施规范化水平,为政策安全、稳定、高效实施提供强有力保障。
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我区补贴资金达到169.66亿元,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补贴资金11.19亿元,扶持约118.9万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机具约173.4万台(套)。不仅使农牧民在购置农牧业机械装备时直接受益,同时大大促进了我区农牧业机械化生产水平提高和能力提升。
2021年起,面对我区补贴资金缺口较大的严峻形式,自治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同时履行本级财政法定支出责任。2022年、2023年中央下达我区补贴资金分别较上一年增加1.26亿元和2.3亿元,自治区财政分别安排补贴资金10446万和16224万元补充中央财政资金不足部分。同时,我区积极落实农财两部有关补贴政策的部署要求,落实农财两厅联合实施监管机制,充分运用调控手段,科学合理调整补贴范围和补贴额度,尽最大努力保障资金缺口平稳化解。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实地督查发现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各盟市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和困难,积极需求解决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我提以下几点要求。
(一)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在补贴资金对付过程中,资金被挤占情况时有发生,结算兑付进度严重滞后。各盟市农牧部门、财政部门要将补贴资金及时下达至旗县。旗县农牧部门及时受理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加快开展补贴申请审核,按时限要求完成审验公示等工作程序,按规定及时提交本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资金兑付效率,保障服务对象权益,让农牧民及时、尽早受益。因资金不足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及时告知购机者。
(二)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级农牧部门要抓好风险防控管理,做到事前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异常情形报告等风险防控制度,努力消除风险漏洞。要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重点核查虚开发票、虚假购机、重复报补、产品减配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督企业落实承诺践诺事项,对当地反映存在问题的企业、产品要重点核查,如有违规绝不姑息、严肃查处。
(三)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2022年,全区共有15个旗县区受理报废申请,受理申请表233份,涉及受益户184户,报废机具申请数量233台,使用补贴资金227.36万元。全区县级覆盖率仅为14.3%。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克服困难,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切实发挥这项惠民政策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减少农机事故隐患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实施。已启动实施的地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实施进度,尚未启动的要抓紧研究部署,深挖报废需求,排查有可能报废的老旧机具,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动员群众申请办理报废补贴,及时将已申请的机具录入系统,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全覆盖。
(四)全力推进补贴信息公开。各地要重视信息公开,全程、全面、实时公开政策实施相关信息。盟市、旗县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要与自治区级专栏实现有效链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发布要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在更大范围上接受社会监督,防患于未然。要确保补贴政策咨询投诉电话有效畅通,及时解答购机者问题及诉求。
(五)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创新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进一步突出补贴政策对科技自主创新应用支持导向。目前,已纳入我区补贴范围的新产品试点机具有:温室大棚大棚钢骨架、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专用播种机、大豆收获机、柠条收获机。通过新产品试点绿色通道,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建设、解决我区柠条收获短板弱项等问题。各地区要根据自治区发布有关新产品实施方案,摸清地区需求,积极推动新产品应用推广,规范受理申请录入。
同志们,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高效的执行,做好这项助农、惠农、强农的工作,为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作贡献,为农村牧区现代化擘画新蓝图。
为期一天半的培训已接近尾声,最后,祝大家返程顺利,生活愉快!
农机补贴网络投诉平台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