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内蒙古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各项规定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强化监管,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市农牧局农机科有关工作人员于8月下旬对我旗2018年-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核查购机户不同年份购买多台套同一品目型号机具、连续年份购买多台套不同品目型号机具情况;二是对我旗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三是对适当放宽补贴台数限制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补贴额100万元以上给予补贴的,是否有旗县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旗县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后的备案记录;四是核查2018-2022年补贴资金兑付情况;五是检查我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业务培训和补贴机具核查工作。核验工作采取“见人、见机、见票、见证”的工作方法,严格核查对农户购买农机的机具型号、发动机号、机架号、机具编号、购买发票及人员信息的准确性,现场核查无误后由购机户与工作人员在农户购置补贴核查表上现场签字确认。通过此次检查,对我旗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也指出来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工作职能,聚焦群众需求,狠抓政策落实,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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