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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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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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发展农村牧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负责人:韩绍辉 联系电话:5890332